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讯;(李军委)9月12日上午,陕西兴平法院在咸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治疗中心,巡回开庭审理张某盗窃罪一案,拓展审判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进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及信任。
张某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偶然沾染上毒瘾,为筹集毒资,开始盗劫他人财物。2018年7月,被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咸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治疗中心。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2016年4月至8月期间,先后三次盗窃他人财物,被盗财物价值508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依法予以严惩,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张某的刑事责任。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张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将择日做出判决。
这是兴平法院首次改变坐堂问案模式,刑事庭审走出去,在咸阳市强制隔离治疗中心巡回开庭审理刑事案件。该中心组织全体民警旁听了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堂 “法治公开课”。(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