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讯:(鲁建芳 袁芳)“检察机关正在依法开展调查,请不要围观,禁止拍照。”9月10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正在就一起水污染案开展实地调查。面对围观群众,该院司法警察及时作出提醒,而一旁的员额检察官则全身心地投入到调查之中,丝毫没有受到外部干扰。
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机关自侦职能转隶的形势,作为重点保护原自侦办案安全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该怎样面对新的形势?黄梅县检察院法警大队给出了答案:积极转型、主动履职。
早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时期,黄梅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就在思考,自侦职能转隶后,司法警察保护自侦办案安全的重要职能也就随之消失,作为检察机关唯一的一支准武装力量,该作出怎样的选择?
“不能消极等待,也不能失望悲观”黄梅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盛新平说,“面对新形势,只有积极转型、主动作为才有出路。”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新增业务,工作难度和强度都较大,为保障该类案件顺利进展,黄梅县检察院法警大队紧紧围绕湖北省院王晋检察长的重要批示:“司法警察工作要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谋划好新形势下服务保障检察机关主责主业的新方式、新路径”,转变观念,调整主业重点,积极探索与公益诉讼的无缝对接,该院法警大队主动服务公益诉讼,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保障。实现由被动履职向主动履职的转变,通过司法警察的协作参与,不仅有效保障了公益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还发挥了各自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办案合力。(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