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讯:(李军委)近日,在陕西兴平法院民一庭王瑞芬法官倾心调解下,薛某某当场向王某某给付70000元抚养费,结束了三年多夫妻关系,开始了自己新生活。
薛某某在丈夫意外去世后,带着女儿嫁给离异的王某某。随后,他们又抱养了一个男孩子。不久,薛某某发现王某某性格多疑,患有疾病,还经常对自己辱骂殴打。薛某某丝毫感受不到家庭的温馨,彻底失去与王某某共同生活的信心,回到了娘家,开始分居生活。两次向兴平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均驳回诉讼请求。今年6月,王某某再次向兴平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王瑞芬法官仔细斟酌后,认为只有调解才能真正达成案结事了。依据双方争论的养子抚养费、共同拥有的轿车,王瑞芬法官制订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多次向当事人逐条解读《婚姻法》,《收养法》等相关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在王瑞芬法官数日反复工作、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薛某某自愿放弃分割财产,一次性给付养子抚养费70000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