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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主动还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登科 陈佳伟)8月20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郑奇法官办公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一次性支付32000元,一起即将被纳入终本程序的案件实际执结。
 
  年4月,贵州的石先生与郑州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购买一批工矿设备。合同签订后,石先生按约定支付定金60000元,但双方因货品验收、货款交付问题产生争议,多次沟通未果。无奈,石先生将机械设备公司起诉到中原区法院。2016年12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因此石先生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最终,法院依法撤销了该购销合同,判令机械设备公司退还石先生60000元定金,并赔偿石先生损失1836元。判决生效后,该机械设备公司并未履行判决。于是,石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郑奇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机械设备公司的账户,并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之后,法官原本准备按程序终结本次执行。没想到案件出现了转机,一名姓郑的先生到法院执行局找到承办法官,表示愿意替被执行人偿还债务,但希望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
 
  经过了解,郑先生打算收购这家设备公司,但目前由于这个案件,该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会影响收购后公司的形象,所以他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处理好这笔债务。本已觉得一分钱都要不回来的石先生,听到这个消息后,马上委托郑州的朋友到法院与郑先生进行协商。经过反复多次协商之后,石先生同意被执行人机械设备公司一次性退还32000元,其余本金及利息自愿放弃。8月20日上午,石先生顺利拿到32000元,此案顺利执结。(河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