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讯:(郑三典)近日,陕西咸阳中院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罗小锋主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畅满绪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以案促改”工作意见和近年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宣读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开好三个会议重点环节,安排了赴关中监狱接受职务犯罪现身说法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深刻剖析案件暴露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反躬自省。
党组书记、院长罗小锋指出,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提高思想认识,深挖思想根源,增强思想警觉,扎实整改提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罗小锋要求,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实际开展交流讨论,深挖分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人员、措施、内容、效果上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市委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各支部必须召开会议,对照违纪问题,自查自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洗澡治病,触及思想灵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发言,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工作环境,
罗小锋强调,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市委安排“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市委通报的典型违纪案件开展教育,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各支部要抓好整改,运用四种形态,促进整改工作很好落实。
据悉,咸阳中院将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咸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