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郑法伟)4月25日,山东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法院院长江敦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聂作坤主持。
会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常春传达了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批示、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洪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上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强化领导,细化责任,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强化攻坚力度,精准依法打击。要严格落实中央“两个一律”要求,确保“打黑”“打保护伞”同步进行。
会议强调,要狠抓责任落实,健全领导体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抓紧补齐短板,逐项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整体推进。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检查问责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