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纪委监察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福山区张格庄镇张格庄村党支部书记梁文玺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梁文玺截留危房改造资金16006.5元,将其中的7939.85元用于其他支出,张格庄镇党委给予梁文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阳市发城镇珠旺村党支部书记张晓军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11月,张晓军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党支部委员张延洪、村委委员张志义作为贫困户申报,使用1.4万元扶贫资金为二人建大棚。发城镇党委给予张晓军、张延洪、张志义党内警告处分。
栖霞市蛇窝泊镇柳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成强执行上级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2014年柳口村贫困户识别期间,刘成强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本村某贫困户于2016年脱贫的假象。栖霞市纪委给予刘成强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山上曲家村党支部书记曲福本、副书记曲受轮、村委会副主任曲道宽套取国家低保补助款问题。2010年8月至2015年1月,曲福本、曲受轮、曲道宽以不符合低保条件7户村民名义套取低保补助款共计73500元,用于其他支出。曲福本、曲受轮还有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开发区纪工委给予曲福本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给予曲受轮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曲道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昆嵛山保护区昆嵛镇头日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初书壮在本村危房改造对象推荐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5月,初书壮在本村危房改造对象推荐过程中,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优先将自己亲属上报列为危房改造对象,获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5500元。昆嵛山镇党委给予初书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