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对深入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四年来,山东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更高的要求。
当前,全省上下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在广度深度上持续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越来越厚实。
十九大精神
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总书记嘱托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东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深入推进法治山东建设。
山东作为
全省各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强化法治思维,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推动公正司法,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法治山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新任命的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江成向宪法宣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宣誓前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歌。
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对深入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四年来,山东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更高的要求。
“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牢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6月17日,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闭幕式上,刘家义同志代表新当选的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省纪委委员明确表态,吹响了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的集结号。
当前,全省上下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在广度深度上持续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越来越厚实。
良法善法构筑依法治省坚固基石
“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的,取消其从业资格。”1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山东省禁毒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条例的出台,是对我省禁毒形势的主动应对,也是全面依法禁毒工作的有力保障。
良法善治,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如何提高立法能力、立法质量?
我省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瞄准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谋划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将党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纳入法治轨道。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2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症结,确保了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地方立法权“扩容”两年,14个新获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制定了60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立得精细,立出特色,有力推动了地方改革发展。
我省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从“现实是不是急需、条件是不是具备、针对性是不是强”等方面进行把握,立良法善法。
——人大主导、第三方参与,向部门利益说“不”。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密切与省政府法制办、法规草案起草单位的沟通联系,坚持提前介入、督促指导,并加大自行起草、联合起草和牵头起草力度;政府部门探索委托第三方承担法规起草工作,摆脱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的境况,从源头上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
——开门立法、问法于民,集万民之智,纳百家之言。在报纸和网站全文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聘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立法咨询员,实行网上立法听证……如今,这些颇具探索性的立法尝试在山东已成为常态。
——强培训、提素质,立法能力“匹配”立法实践。立良法,关键在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立法队伍。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培训立法人员170余人次,并组织90余人参加全国人大立法培训,有效提高了立法人员业务能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计划性和前瞻性对立法工作尤为重要。今年7月起,省人大常委会就2018-2022年地方立法规划和2018年度立法计划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已形成初稿,将继续开展研究论证。据介绍,我省将紧紧围绕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不断突出地方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涉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绿色发展的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为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亮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按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的要求,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脱贫攻坚、金融风险防控、社会稳定“五场攻坚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成5个执法检查组对全省17市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针对《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根据问题清单随机抽查了问题现场,并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分别开展了两场专题询问,推动问题解决。
履责用权“法”字当头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今年5月11日,在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刘家义在讲话中就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明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要态度鲜明,严厉依法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行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医患纠纷。
为深入贯彻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省卫计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明确依法处置医疗纠纷,推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调解体系,建立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制度。意见专门强调:对“医闹”、暴力伤医或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事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置,不得“花钱买平安”,不得“妥协换和谐”,不得“赔钱求解决”。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环。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政府法律事务3万余件,覆盖政府行为全过程。
“省科技厅邀请我参加讨论稿的座谈会,不仅是对我们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视和信任,也是政府部门履责用权先想‘法’的突出表现。”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说,去年4月自己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讨论稿)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讨论稿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公司法》规定,经我们提出后,修改稿最终删除了这一内容”。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指出,要发挥好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截至2017年9月,省、市、县三级政府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达到1669名,其中学者189人、律师1437人、公职人员36人、特邀法律顾问7人。”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介绍,50个省政府部门、单位也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124个县(市、区)延伸到乡镇(街道),覆盖率分别达到78%和92%。“目前,省政府法律顾问49人次参与省‘十三五’规划、省属重点企业改革重组方案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把关,78人次参与政府立法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审查,41人次参与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案件的审理。”孟富强说。
执法全程留痕,为执法行为安上了“电子眼”。作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单位,胶州市正在所有行政执法单位中推进“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不仅增加了行政执法透明度,敦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而且也为客观还原执法现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提供了详实证据。”胶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柴守峰介绍,今年以来,胶州已累计录入案件1400余件,实现了从案源登记到执行完毕的全程网办、全程监控、全程留痕。
行政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心环节,其活动范围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紧密相关。而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执法犯法、执法不公和粗暴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孙丽表示,今年年底前,我省各级、各部门要普遍完成“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运行。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今年5月,全省各地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截至目前,全省司法机关共遴选出员额法官7569名,员额检察官5371名,为我省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作为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我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多个领域坚持先行先试。
“以前发生交通事故,结案总得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还得在交警队和法院之间跑几趟,现在交警队院里就有‘法院’,可早拿到赔偿款,方便又高效。”律师张传海和当事人刚办完保全手续便立了案,这得益于设在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的“王丽法官工作室”。
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前,我省普遍建立新型审判团队,设立法官工作室,司法责任制改革促使办案质效提升,法官人均结案数量较大增加。今年1-10月,全省法院收案129.3万件,结案112.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6.7%和5.4%。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对司法公平正义作出部署。
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看公正、看廉洁。案件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老赖”信息曝光、举办公众开放日……深化司法公开,全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今年5月1日起,省法院所有公开开庭审理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均实现了互联网直播。”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全省各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公开四大公开平台,立案登记更透明,庭审直播变常态,裁判文书公开实现制度化,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公布裁判文书308万余份,居全国第二位。
以前,起诉书较为常见,而不逮捕、不起诉等法律文书则往往“深藏闺中”。检察机关创新建立检察宣告制度,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13类检察决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人员参加,在统一、规范的场所进行公开宣告;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职务犯罪侦查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拟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11种情形进行监督。
如今,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我省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公益诉讼制度落地生根……一项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
公共法律服务发力均等化便利性
公共法律服务,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我省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为“找法”所困扰。
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数据可以印证:全省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5个,91%的县(市、区)、90%的乡镇(街道)、67%的村(社区)建成实体平台,市级“12348”热线全部建成并逐步向省级平台割接,“山东法网”上线运行并与“中国法网”实现数据对接,月均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48万件。
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今年8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其纳入改革落实情况暗访检查重点内容,年底前,省政府也将进行专项督查。
“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十九大报告要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说,全省司法行政部门正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法律服务需要为目标,加快构建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建成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村(社区)治理在社会治理中起基础性作用。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提升村(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1月23日,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在淄博召开。目前,全省51291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86%,济南、青岛、淄博等9市实现全覆盖。一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协助起草、审订村规民约等3万余件次,对村居治理有关事项提出法律意见3.8万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6.5万人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8万件次,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任务安排,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实现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打造新时代全民普法“山东样板”
12月4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上午9点,聊城市司法局局长常书彦同5200多名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走进考场,参加一场特殊的考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这是他第六次参加这一考试,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考试由纸质试卷答题变为网络答题,考题题目根据工作岗位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
今年国家宪法日前后,全省七成以上市组织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与此同时,全省17市、158个县(市、区)开展“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活动6万多场次,在国家机关、中小学校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学习教育活动近万场次,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800多万册,近千万民众以不同形式参加活动,接受宪法及法律知识教育。
“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省规划,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要求。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体系是基础。12月1日,全省首部、全国第二部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正式施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原则、职责、监督、考核等,都通过制度设计全面明确起来,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此外,《关于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的意见》《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我省紧锣密鼓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全面搭建起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改革制度体系,全社会大普法格局逐渐形成。
推进全民守法,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过于粗放、学法形式太重理论。”王本群说,我省因地制宜创新举措,完善学法考法平台,探索“上对下”讲法机制与“下对上”讲法模式,加大学法用法考核力度,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从知识普及到意识培树,从制度规范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现形式之变、内涵之变和手段之变。
坚持普法“从娃娃抓起”,是山东普法的另一大特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多措并举,我省青少年群体法律素质、法治意识显著提高。
“我们将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推动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构建大普法格局、落实普法责任制等方面继续发力,打造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山东样板’。”王本群说。来源:大众日报
(原标题:山东持续推进法治建设 构筑依法治省坚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