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近日,山东临清先锋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朋因为救火救人被聊城市委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获得物质奖励!
2016年8月20日午后三点左右,临清市义务商贸城东北方向的一间打火机商店发生火灾,火势蔓延的很快,情况十分危急。刚刚参加完朋友婚礼的李某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从车上拿着灭火器奋不顾身地冲进了火海,与时间赛跑,扑灭大火,成功救出一名孕妇、一名四十岁的中年妇女以及两个十一二岁的孩子。
自李某朋到先锋司法所报道并接受社区矫正,入矫以来,在先锋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李某朋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回报社会。他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每月进行集中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思想和行动上有了很大转变。李某朋见义勇为的行为改变了周围人对社区矫正的看法,也为先锋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了回报社会、传递“正能量”的学习榜样!(临清司法局先锋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