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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省域全覆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截至9月28日下午4:00,山东省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运转,全面实现“停发旧证、颁发新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在山东省实现全覆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全省落地,提前完成年底前全面颁发新证的任务。
 
  为规范不动产权证和证明颁发,山东厅年初印发了《山东省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基本条件》,从登记机构建设、登记窗口设置、登记档案资料移交、登记信息化建设等5个方面对颁发新证提出了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因基础工作没做好导致颁发新证困难、“新开旧不停”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高水平、高质量,确保依法依规登记。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要求,坚决砍掉各类不合理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不要求当事人提供,不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或纳入不动产登记流程。同时,山东厅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的实施意见》,解决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办理时材料重复提交、等候时间过长、工作效率低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下一步,山东厅将以便民利民、优质高效为目标,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作者: 李现文 |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