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周进)“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创新,新疆民丰县人民法院为落实好“四种形态”,结合该院实际,把执纪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
抓干警队伍作风,塑造清正廉洁、公平公正的天平形象,结合基层法院工作实际,针对迟到、早退、工作不积极、对待当事人态度蛮横等作风问题,制作了“违纪行为提醒告知书”,由纪检组对有作风问题的干警及时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经过三次提醒,依然不反省改正的,按照“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的要求,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批评通报,与绩效积分考核办法结合,扣5分。出现与当事人争吵、不能有效驾驭法庭、案件出现重大改判的,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与绩效积分考核办法挂钩,扣20分,并取消年底评优选先资格。出现重大错误案件、收受当事人贿赂等情节严重的,直接移交县纪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