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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检察院公开遴选3人 东港区检察院招聘4名法警人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9日,记者从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全市检察机关招考公告已出,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3人,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招聘4名工勤服务(法警辅助)人员。
日照市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遴选范围
日照市区(县)、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在日照市工作的人员)。
    报考机关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含使用行政编制的参照管理单位人员)身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单位遴选岗位。
    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非选调生职位的:还应具有与报考单位性质相对应的2年以上县乡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9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应为2015年以前(含2015年)录用的选调生,现在区(县)以下机关单位工作,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需经所在单位推荐、区(县)委组织部审定同意后报考。
    不得参加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遴选岗位。
    报名时间
    9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莒州路369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29室
    报名材料
    (1)从日照党建网(http://www.rzzzb.gov.cn)或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zrsrc.com)下载并如实填写《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贴照片。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诚信承诺书》2份。
    (6)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开除公职记录;
    2、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cm以上,裸眼视力均在4.9以上,无残疾,无纹身 ;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技校),退役军人优先;
除以上条件外,报名人员还需要符合人社局要求的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条件。
    报名方式
    9月19-23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张、二寸照片1张到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报名,填写《东港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如果是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还需要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
    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名及初审,并报区人社局审核,确定拟录用名单,经公示后办理公益性岗位录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开发计划数的,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会同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应在60分以上。
    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为2260元,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自行负担)。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不再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亦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对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日常管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共同负责,用人单位负责业务培训和指导。大众网日照9月9日讯(见习记者 林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