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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对扶贫资金管理实行“宽进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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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华国)贵州天柱县通过有效整合各级各类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扶贫资金审计监察,认真贯彻落实“四到县”制度,进一步抓好抓实扶贫资金管理工作。
 
  建好资金“蓄水池”。将各级财政资金、对口援助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等扶贫资金捆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合危房改造、道路交通、村庄绿化等资金,建成生态移民示范点和打造美丽乡村;整合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农民群众就业、创业提供平台;整合农林水牧等资金,发展农特产品加工、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格局;整合发改、水利、交通等资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条件;整合科教文卫等资金,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将财政扶持“两无户”产业的资金折价入股扶贫龙头企业,做强扶贫产业。
 
  筑牢资金“防护墙”。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力度,提高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透明度。推行扶贫项目资金乡村公示制度、“民生特派”和第三方评估制度,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强化责任倒查,建好资金“防护墙”,严防“跑冒滴漏”,构建自我监督、行业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全面监管体系。继续保持扶贫资金整治高压态势,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侵吞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牵牢资金“责任链”。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按照“因素法”分配,把资金安排与扶贫成效挂钩,做到权责一致、统一调配、归口管理,加大按扶贫成效分配资金的比重,优先支持扶贫资金使用效果好的乡、村。严格执行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检、县级验收、乡级报账、州县监管和备案。扶贫资金70%用于贫困户发展十大扶贫产业,提高其参与产业发展的能力。
 
  增强资金驱动力。建立扶贫开发财政投入机制。“十三五”期间,县财政将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对整村推进的贫困农户帮扶,建立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力争县本级财政配套专项扶贫资金年增长10%以上。(贵州省天柱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