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胡连超)9月6日,贵州安龙县人大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集中传达学习《黔西南州脱贫攻坚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和全州党风廉政建“两个责任”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朝文,党组副书记韦世欧,党组成员、副主任韦安忠、黄显旷以及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议由县人大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何宁主持。
会上,何宁分别传达学习了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脱贫攻坚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州委办﹝2016﹞127号及“问责实施细则”内容,中共安龙县纪委、安龙县监察局关于学习贯彻全州党风廉政建“两个责任”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通知—安纪通﹝2016﹞22号。同时还传达学习了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督查组对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督查的情况通报,州督查室关于部分单位违反会风会纪的情况通报—州督通﹝2016﹞75号,安龙县督查室关于对部分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未按时报送脱贫攻坚每日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县督通﹝2016﹞4号,安龙县委党建办关于全县“五人小组”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县党建办发﹝2016﹞14号等文件。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文在会上指出,州脱贫攻坚问责实施细则不仅是对领导干部、对党员,同时还对一般干部职工。党风廉政“两个责任”问责已经是常态和非常态,我们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和严格遵守,并且做好表率。
县人大党组副书记韦世欧也就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如何做到“精”和“准”,如何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作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