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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从江县举行首个“中华慈善日”慈善捐赠启动仪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鲁畅)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9月1日期正式颁布实施,营造良好的慈善捐赠氛围。9月5日上午,贵州从江县委、县政府在县城古榕广场举行首个“中华慈善日”捐赠启动仪式。仪式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梁红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明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姚应东,县政协副主席陈平,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慈善总会会长邓仕雄出席仪式并带头捐赠。县慈善总会董事会常务理事成员、丙妹镇及江东、江西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及部分社会爱心人士共100余人参启动仪式。
 
  仪式上,首先是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慈善总会会长邓仕雄宣读《从江县首个“中华慈善日”慈善捐赠倡议书》;随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姚应东作动员讲话;接着,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捐赠;最后,大家参观了《慈善法》要义解读展版和从江县慈善总会成果展。
 
  姚应东副县长在讲话中指出:受自然条件、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因素影响,我县仍有相当数量需要救助对象。这些弱势群体和困难人员亟需全社会共同关爱,而通过开展慈善活动,可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摆脱贫穷,或免受病魔折磨。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奉献爱心,更希望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
 
  捐赠现场,与会人员发扬“乐施好善,乐于助人”慈善精,慷慨解囊 ,不到半小时,就筹集到捐款资金14121元,以实际行动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树立了榜样。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慈善领域第一步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于2016年9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慈善法第七条规定每年的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为开展首个“中华慈善日”慈善捐赠活动,中共从江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首个“中华慈善日”开展慈善捐赠活动的通知》(从党办发〔2016〕43号)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慈善捐赠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