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费苗)2020年到2024年之间,某企业租赁王某挖掘机进行项目施工,双方经过结算,该企业拖欠王某租赁费30余万元未付,之后王某多次向该企业催要租赁费,但该企业以种种理由推诿不愿支付。王某向泾阳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
法院依法作出保全民事裁定书,并迅速冻结了该企业银行账户,该企业得知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王某,并通过法院最终达成调解。
调解达成后,保全中心法官定期跟踪回访,确保调解协议落实到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现在有了法院保全和法官的跟踪回访,当事人的权益更加有了保障!”王某在收到最后一笔租赁费后不禁感慨并为法院的依法保全点赞,随后就向保全中心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书,因双方达成一致并履行了相关义务,人民法院依法对该保全予以解除。
从账户冻结到调解再到履行兑现,泾阳法院始终践行“保全施压+调解疏导+执行保障”机制,让法院的法律文书兑现成真金白银,减轻当事人诉累,这样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告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减少了当事人因调解书不能及时履行而申请执行,也减少了当事人因调解协议未实际履行产生的执行费用,最大限度节约了司法资源,发挥了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作用,真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陕西泾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