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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从江往洞司法所:“调解+普法”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贵州从江司法局往洞司法所:
  创新“调解+普法”模式 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
 
  山东法制传媒网:(郭怀苏)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往洞司法所创新构建“调解+普法”工作模式,实现了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1+1>2的工作成效,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创新“组团式”调解机制,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整合司法所、平安办、综治中心、派出所等力量,吸纳村两委、老党员等乡贤能人参与,形成多方联动的调解格局。创新“三步走”调解法,先“面对面”厘清事实,再“背对背”释法明理,最后“面对面”达成协议,成功化解林木买卖、婚恋家庭、山林土地权属等疑难纠纷8起。同时建立纠纷回访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一案一档”跟踪管理,防止矛盾反弹。
 
  打造“双语普法”品牌,提升法治宣传实效。针对少数民族聚居特点,组建“侗语+汉语”双语普法宣讲队,创新“鼓楼议事+案例教学”普法模式,通过民族语言解读法条、身边案例演绎法规、互动问答深化理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禁毒禁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2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深化“枫桥经验”实践,筑牢基层治理根基。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原则,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在纠纷调解中,把普法融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过程,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利用普法宣传教育来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实现“调解治标+普法治本”的双赢效果。
 
  下一步,往洞司法所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