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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病魔无情人有情 温情调解护成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富凤)“法官,请把我女儿的抚养权变更给孩子他爸吧。”一位年轻的母亲在调解室哽咽的说出这句话。
 
  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解决了当事人因疾病缠身、经济困顿而无力抚养女儿的难题。
 
  钱先生和李女士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结婚初期夫妻感情较好,但在生活的柴米油盐和养育孩子的疲惫争吵中,他们爱情的火花逐渐熄灭,最终经过双方协商,一纸离婚协议为两个人的缘分画上句号。双方约定两个女儿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后钱先生与李女士都按照各自的职责关爱女儿。在2024年李女士查出肿瘤疾病,近一年的时间都奔波于医院。化验、取药和即将到来的手术让李女士无力照看两个幼小的孩子。于是她联系到钱先生并如实告知。钱先生听后同意由他进行抚养,但双方因抚养费金额产生纠纷,于是双方一起来到法院请求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李女士声泪俱下地诉说着自己的痛苦与不易,立案法官了解到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变更争议不大,主要矛盾集中在抚养费支付方面。考虑到李女士目前经济上确实存在困难。为有效化解纠纷,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立案法官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法理,动之以亲情,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钱先生忆起李女士婚后为了家庭牺牲自己的工作,细心照顾孩子的不易,最终表示自己愿意抚养两个女儿并承担抚养费,让李女士先专心手术治疗。立案法官当天为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家庭是温暖的港湾,无论婚姻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给予孩子最温暖的守护与关爱,共筑孩子的美好未来。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在调解涉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中将始终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温情调解、柔性司法、合力共治、延伸服务等方面下足功夫,最大限度维护亲情关系,切实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吉林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