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11月28日下午,陕西省兴平法院召开调解员业务培训暨廉政工作会,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精、作风清廉的调解队伍。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保社等参加培训会。
在培训会上,调解员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就司法确认及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注意事项进行交流沟通。结合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典型案例,多角度向调解员传授调解方法及技巧,帮助调解员厘清调解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宽调解新思路、新方法,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以学促干、培训赋能的目标。调解员还学习了《人民法院调解员廉政规定》,签订《调解员廉政承诺书》,各位调解员对照要求、检视自身,深刻认识廉政教育在司法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自身廉政自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共同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培训结束后,参训的特邀调解员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坚强有力支撑。大家决心将所学理论知识融入实际调解工作,以便更好适应法院多元化解纠纷的工作要求,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切实发挥好调解工作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陕西省兴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