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近日,兴平法院南位法庭高效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用“公平公正办案 热情周到为民”的锦旗点赞感谢法官。
2023年6月,杨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兴平市亢白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庄头镇亢家村时,与路边行人亢某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医院诊断亢某某鼻骨骨折、右桡骨小头脱位、多处皮肤浅表擦伤等,住院期间花费高达11万余元。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杨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亢某某无责任。委托陕西某某司法鉴定中心对亢某某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此次外伤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限为90日、营养期为60日。亢某某与杨某某、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分公司数次协商赔偿无果后,将其起诉至兴平法院,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兴平法院南位法庭开庭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杨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致亢某某受伤,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杨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判决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分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亢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14万余元,杨某某对赔偿费用承担补充责任。(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