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鲁畅 陆华超)自“八五”普法实施以来,贵州省从江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与法治建设、民族文化、服务保障、双拥创建有机结合,不断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推动权益保障有力有效。
一是强组织。每年召开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调度各级各部门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学习贯彻和依法履职情况,把法律政策落实作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落到实处,连续五年实现行政诉讼案件“零发生”。二是建队伍。成立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面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展法律援助、化解纠纷、心理疏导、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8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5个。如2021年,联合县司法局、县法院等执法部门通过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积极主动处理涉军案件和军民纠纷,为现役军人赖某某家庭争得赔偿资金7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与民族文化相结合,推动普法接地气入民心。
一是创特色。着力破解少数民族众多、语言不通、对象不集中等难题,通过结合民族特色文化,组织歌师将党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编成苗歌侗戏和民间作品中,在春节、“八一”、民族节日等重要时节采用“汉+苗侗”双语形式开展“理论宣传二人讲”、巡回送戏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3场/次,积极营造人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氛围。二是促融合。利用民族民间传统节日时机,邀请老兵宣讲团到侗乡鼓楼、风雨桥去讲述英雄事迹、红色故事,并创办“崇军学堂”为退役军人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形成民族特色、红色文化与普法宣传教育相融合的普法新模式。比如丙妹镇岜沙村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到敬献毛主席纪念堂香樟木的纪念亭前,讲述共产党帮助劳苦大众打江山等感人故事,并宣传解读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不断激励退役军人作用得到发挥。
与服务保障相结合,推动普法活动融入日常。
一是聚合力。统筹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综治十联户长等队伍担任走访员、代办员、宣传员,经常与退役军人“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主动为老、弱、病、残退役军人提供帮扶援助代办服务,将法治宣传与服务联系送到退役军人家门口,提高退役军人政策知晓率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搭平台。充分依托本地革命文物资源、普法教育基地等建立退役军人思政教育基地,定期组织思政指导员为退役军人开展党性教育、红色教育和法治教育等活动80余场,引导广大服务对象学法守法用法。
与双拥创建相结合,推动普法宣传深入军心。
一是浓氛围。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拥军优属等法律法规纳入村规民约内容,推进移风易俗,营造学习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和拥军崇军的浓厚氛围。如斗里镇马安苗族村寨将送儿女报名参军入伍、为军人家庭义务劳动等纳入村规民约。二是抓契机。以“八一”建军节、欢送新兵入伍和迎接退役老兵活动为契机,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开展普法宣讲和政策咨询服务,有效提高政策知晓率和依法维权意识,从江县已连续十年实现“零访”目标。(贵州省从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