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钰)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剂良药。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楼上漏水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告当即兑现案款,邻里矛盾得以及时化解。
2023年初,褚某和妻子回到不经常居住的房子,发现自家吊顶、墙面开始渗水,几番查找,最终确定是楼上邻居家漏水,遂打电话找到楼上周某沟通。周某经排查发现是水表漏水所致,遂立即关闭水阀,维修水表。由于周某和褚某都长期不居住在此地,所以对漏水多日的情况都没有及时发现,导致褚某家墙壁多处受损,墙皮脱落,黄渍斑斑。因泡水产生的财产损失赔偿问题,双方历经一年多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及时到社区与工作人员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双方系邻居关系,本着“案结”也要“事了”的想法,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向双方释明继续诉讼程序则需要通过鉴定确认损失大小,而由此增加的诉讼成本将会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双方经过考量,同意由法院主持调解,经过一下午的悉心沟通及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当场赔偿褚某经济损失,褚某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不断拓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解决纠纷过程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吉林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