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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集安市人民法院:集安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社保基金贪污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国兴)近日,集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贪污社保基金案件。市纪委监委及某公共服务部门二十余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被告人在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构已死亡人员企业职工社保缴费证明、虚构统筹外缴费金额等方式,套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社保基金2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围绕案件事实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 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衣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参保缴费等事实,侵吞国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衣某有自首、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衣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说法:
 
  职务犯罪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本案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社保基金,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不容侵犯。公职人员应以此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切实履行好职责,杜绝类似犯罪行为的发生。
 
  集安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通过严格公正的司法审判,彰显法律的威严,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法院将不断深化警示教育,以真实案例为教材,组织公职人员旁听庭审,促使公职人员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增强法治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贡献司法力量。(吉林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