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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法官“柔性”执法 温情化解借贷难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聪  孙玉峰)执行工作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也要彰显司法的温度。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柔性”执法,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提前还款,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与被告历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8月6日历某、刘某向王某借款 74000 元,并向王某出具了借条,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限届满后历某、刘某未偿还借款,故王某主张历某、刘某共同偿还,经法院判决,被告历某、刘某于判决生效向原告王某支付借款本金 74000 元,但判决后,历某、刘某迟迟未偿还欠款,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在执行王某与历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3年8月15日达成和解协议,2024年9月1日起用工资偿还申请人王某欠款,每月偿还申请执行人王某2600 元,直至欠款全部偿还为止。
 
  在执行过程中经线上、线下查询发现历某无可供执行财产,通过与历某做调查笔录,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劝说,历某认识到自己未及时偿还执行款的错误,向法院表示按期还款,但目前经济能力一次性不足以偿全部欠款,了解到被执行人身体常年行动不便,通过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双方达成和解,确保每月偿还执行款2600元,2024年7月10日被告历某主动向法院交付执行款34700元,执行局立即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发放执行款,历某提前主动还款,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诚信,并向申请执行人保证2025年7月会将剩余欠款一次性还清。
 
  在此次案件中被执行人听取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劝告,并且主动提前还款,至此,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兼顾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充分运用善意执行理念化解了一起案件。
 
  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通过“刚柔并济”精准执行,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执行力度的同时,也使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的温度,以司法力量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