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洋)互联网从“市市通”到“县县通”,并向乡镇、行政村等延伸,打通亿万群众,网络的覆盖不仅增强了生活的便利,也与乡村振兴密不可分。然而近日,吉林省柳河县某村却出现了一起因某通讯公司立杆拉线而引起的纠纷。
柳河县人民法院收案后,诉前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了解案情。原来,王某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分得两亩粮田,每年用于种植玉米,但某通讯公司在其耕地上立线路杆占地0.6亩,不仅少了耕地面积,剩下的地因为线路杆而不能使用犁杖耕种,只能人工种地,这给王某造成非常大的困扰,王某多次与通讯公司沟通未果,于是向法院寻求帮助。
民以食为天,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为避免矛盾升级激化,调解员在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前往王某处实地查看,随即展开对双方的调解工作。听了双方的陈述,调解员找准双方的矛盾症结,在充分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劝解双方以和为贵,积极引导双方友好协商,理性化解矛盾纠纷。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反复沟通、耐心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某通讯公司答应在今年秋收后将线路杆移走,并对王某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保春耕促生产对于民生发展尤为重要,法院采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维护了农民的权益,也保障了明年春耕生产的正常进行,以小调解维护大和谐。下一步,柳河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坚持能动履职,最大限度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于萌芽,以司法之力绘就春耕好“枫”景,全力保障农业生产,护航乡村振兴。(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