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苏旭)6月27日,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速裁中心马瑞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勘查调解纠纷,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泾阳县某合作社承包了位于泾阳县安吴镇某村70亩土地,被告张某找到原告希望转包该片地块用于种植,随后双方签订《土地经营合作协议》。合同签订后,张某认为该地块实际面积并非原告所说大小、收取租金过多,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双方由此产生争执,经多次交涉无果,最终合作社将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多次进行调解,但双方就该片地块亩数的问题始终争执不下。为尽快解决矛盾,法官前往争议土地对农田现状进行了现场勘查,同时向附近村民了解土地情况。通过实地勘察、丈量等方式,明确了地块面积,并现场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梳理矛盾症结所在,从法律规定、现实状况等多个角度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泾阳县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对涉及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总结不同类型的案件特点,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民事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力求从根源上彻底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