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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法院判案有依据 农民工权益有保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盖东升  陈昊)随着法锤落下,六位农民工的欠薪依法得到了保障。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六位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并最终依法判决案涉公司支付拖欠工资,该案件在起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的同时,也为讨薪农民工增添了一份维护合法权益的信心。
 
  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某安装公司承包了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工程,由于工程量较大,为如期完成该工程项目,该安装有限公司员工陈某临时雇佣了六位农民工来完成此次项目,可工程结束后,该安装公司以雇佣该六名农民工的陈某不是本公司人员为由,表示不应由其支付其拖欠该六位农民工的工资。
 
  该案起诉后,承办法官通过一系列调查后发现,某安装有限公司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而雇佣该六名农民工的陈某也是某安装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因此,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小家”幸福冷暖,更关系民生保障大计。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能动司法理念靠前作为、主动作为,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为目标,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权益。(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