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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运费拖欠久不还 耐心调解促履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博文、高博)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刘某是个体养车户,2010年5月期间,被告赵某经营沙场时,使用刘某车辆运送沙子,共拖欠运费15000元,并为刘某出具欠据一张,但时至今日一直未给付运费款。刘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只能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还清拖欠的货款并支付相关利息。
 
  案件审理过程中,赵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法官,我想跟刘某进行调解,由于目前经济比较困难,实在没办法一次性付清拖欠的货款,我希望刘某能同意分期支付,并且放弃收取利息,同时解除对我财产的保全措施。”
 
  了解到赵某有调解的意愿,法官认为该案调解成功的可能性极大,立马拨通了刘某的电话。法官向刘某详细说明了赵某的调解方案,积极询问其是否有调解的意愿。
 
  “赵某每月都有工资进账,我已经申请法院对他的财产实行保全措施,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划扣他每月工资也不担心他还不了钱!要是现在解除了对他财产的保全措施,调解后他如若一样不按约定还钱,我的债权实现就没有保障了。”刘某直言不讳地表达了他的顾虑。
 
  了解到刘某的顾虑后,法官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法官耐心地劝说刘某:“赵某有稳定收入,而且家里有几头牛,有一定的还款能力,他只是暂时不能一次性还清欠款,大家都互相体谅一下,各让一步。”刘某思索良久,权衡再三,最终同意调解并放弃收取利息。双方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当庭给付刘某欠款5000元,剩余10000元欠款于2024年6月30日前还清。(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