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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拖欠货款引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佟海冬、高博)“买人参土的钱,一直要不回来,可把我急坏了,感谢你们帮我把这桩心事了结了”,老高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2022年,徐某为种植人参以280元每丈的价格向高某购买人参土730丈,总价款为204400元,徐某交付定金20000元后,又给付高某人参土款40000元,答应年底将货款全部给付月,后经高某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后,便将李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了解案情,分别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征得双方同意后,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积极引导双方提供证据材料,并结合交易习惯,通过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耐心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徐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货款20000元,并约定了剩余货款支付时间。
 
  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