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回审判,你了解多少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知识】
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实践中,各地实行流动办案,创造了许多巡回审判方式,被形象地称为“草原法庭”、“马背法庭”、“海上法庭”、“田间法庭”。
【以案释法】
1.当事人农忙无法到庭,法官田间地头解纠纷
赵某与吴某为邻居,赵某耕地恰与吴某的牛舍、猪舍相邻,一日赵某发现地中有动物脚印,认为是邻居吴某家的牛和猪所致,双方交涉无果,赵某将吴某诉至法院。由于“正值农忙”时期,为了方便当事人,法官决定在田地内搭建“田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虽然场地简单,可程序却丝毫没有缺失,一个简易法庭便构建而成。烈日当空,没有桌椅,书记员便席地而坐,没有电源,便用手写代替打印,承办法官一边开庭,一边勘测所涉林地具体情况,在法官的沟通调解下双方和解,最终以撤诉的方式结案。
2.“带着国徽去审判”,绿水青山下的捍卫者
当事人杨大爷和耿大爷承包的红松果林地两区紧挨着,林地划分线本身犬齿交错,还有许多共有树,权属不清。杨大爷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找到了林场,林场调解不成,于是联系到了法院经常来巡回办案的法官。由于路途遥远,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巡回审判。一张桌子,几把椅子,金沟岭派出所内的简易法庭内,国徽高悬,法官决定带着林相图,前往现场勘查、爬坡、进林子,我们的“林间法庭”正式开庭了。经过一小时的调解,法官从法理、情理等角度出发,结合现场勘探情况,提出了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表示了认可,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3.将庭审“搬”进银行,助力金融解纠纷
据了解,被告与原告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书》,就借期、利息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后因项目未竣工资金迟迟没有回笼,导致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案件受理后,为深化银企对接,方便当事人沟通协调,承办法官决定到银行进行巡回审理。在庭审现场,法院干警悬挂国徽、巡回法庭条幅,摆上几张桌椅,一个简单的巡回法庭搭建而成,法官积极疏导原、被告情绪,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耐心细致地征询意见,最终当庭对借款本金及利息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解完成,实现了“审理一案、解决一系列矛盾”的目的。
【深远意义】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增强群众意识,增进群众感情,方便群众诉讼,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成本;有利于就地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以案释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利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扩大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改进巡回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
(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陈香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