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志惠)近年来,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基层法院植根乡土社会、与乡村密切联系的优势,扎实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参与辖区内乡村振兴、法治村屯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基层法院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协调配合,积极融入当地党委领导下的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建立了集统筹指挥、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治中心。按照“1+1+1”(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两个审判团队派驻两个乡镇综治中心,对调解协议及时给予法律上的指导及进行司法确认,实现了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
加强法治宣传,深度覆盖辖区司法服务。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党员干警进村居、入街道开展婚姻家事法律知识普及、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宣讲、“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法律知识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承办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针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涉及的程序、纠纷解决方案等各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司法建议。
探索多元解纷,着力推进诉源治理。设立法官调解工作室,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定期与结对村委会座谈,争取村委会对诉前调解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村委会处理纠纷需要法院参与的,及时派法官到场调解,加强普法宣传、法律释明,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工作中。2023年10月,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与森工社区、北山社区、闹枝镇综治中心等举行签约仪式,以“红色合伙人”的身份进行全方位、系列化的互动,促进各方共同成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建共荣的基层治理新局面。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司法实践努力,联动各方力量,共同解决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纷争,主动作为助推乡村振兴。下一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辖区居民营造平安宜居、充满活力、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