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岩峰 赵爱莉)一直以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持续学习鲍卫忠同志的先进事迹,探索新方法、拓宽新途径,将鲍卫忠同志对党忠诚、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品格融入到日常的执法办案中,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接收一件涉及继承纠纷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张阿姨是被执行人小李的继母,二人因小李父亲去世后留下的一处房产归属问题产生分歧。小李认为此处房产是父亲在世时答应给他的,房子应该归自己所有,但当时没有留下任何凭证。张阿姨认为,此处房产应该有自己的一份,双方当事人产生严重的分歧。
在了解到案情后,执行法官认为,这是一起涉及亲情关系的案件,应该本着说理教育的态度去执行,以保证达到真正的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执行法官一方面先后多次深入社区、走亲访邻进行了解调查,联系当事人亲属做好和解工作;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以“拉家常”的方式做被执行人小李的思想工作,析事明理,阐明房产分配的法律依据,应主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去分配房产。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执行下,被执行人小李主动缴纳执行款,至此该案执行完毕。此次案件的圆满执行,正是践行鲍卫忠同志的“以人心换人心”的工作态度,用有温度的执法方式,为民解难纾困,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身边。
追随榜样足迹,凝聚奋进力量。我们要把能动司法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融入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探索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勇挑重担承办一个又一个“硬骨头案”,用耐心的劝解、无私的付出,做到“情法并用”,确保法院执行工作彰显司法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