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凌贤红)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新疆阿克苏地区民政局建立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的机制。
第一个同步: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与党组织组建同步。一是社会组织发起人申领登记证书前,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二是申请成立登记社会组织时,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必须要单独组建党组织;党员人数较少、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应该通过行业联建、区域统建、龙头带建等形式,建立联合党组织;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必须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服务、组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同时需要加大招聘党员职工、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打好基础。三是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时,社会组织发起人需要向民政部门报备相关业务指导(行业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批复。依托社会组织法人库信息系统,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情况、党员情况、群团组织设立情况、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情况等基础数据。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后,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发起人发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二个同步:社会组织章程核准与党建工作设定同步。一是修订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模版)》,将党建工作以独立章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职责任务、基础保障等党建工作内容要求,社会组织章程核准时加强对“党建入章”内容的审核把关。二是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理事会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保障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社会组织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在政治上把关、业务上指导、工作中监督,引领正确发展方向。三是加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负责人政治审核和政治监督机制,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表》需征求社会组织所属党支部意见。
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机制,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是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步骤,也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手段,机制的建立将为推进地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