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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林区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易滢 马馼)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桥头堡作用。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院长房朝金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以及湾沟人民法庭庭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的通知,并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院庭长和部门负责人要胸怀全局、统一思想、明确主线、吃透精神,深入部署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要强化对质效指标的系统谋划和专题研判,对标上级法院对基层的考核要求,定向攻坚短板项目。参会人员就如何创建好“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强调,一是深化诉源治理,积极融入辖区党委领导下的前端矛盾预防化解大格局。坚持前移解纷关口,充分发挥好人民法庭、诉前调解中心、巡回审判等深入村居、企业的优势,人民法庭融入基层、贴近一线,将巡回审判与为民服务融为一体。共享法庭建设,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质量,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二是主动延伸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的重要属性,积极融入综合治理中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心用情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和萌芽化解。提升人民法庭基础保障水平,助推诉源治理工作向前端移、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三是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强化落实审判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同时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努力让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