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诗丹)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日前,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依法对已依法拍卖而被执行人拒不迁出的一处车库采取强制腾迁措施并交付买受人。
宋某与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判文书生效后,辛某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宋某申请强制执行。经依法向被执行人辛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辛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通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辛某占有并使用房屋一套和车库一处,便对其房屋和车库予以查封,依法启动司法评估、拍卖程序,现由买受人王某以最高价竞得车库拍卖成交,被执行人拒不迁出该车库。
经多次与被执行人辛某沟通腾迁事宜,辛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另有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被依法驳回后不服,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后被依法驳回。此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辛某要求其主动腾迁车库和房屋,均遭到拒绝。经多次释法明理无效后,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长白县法院果断启动强制腾迁程序,并发出腾迁公告。
为确保强迁行动顺利完成,长白县法院在行动前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共同研究方案、精心协调组织,细化执行预案,严防突发事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详细分工,划分外围执行警戒组、商谈带离组、证据固定组、转运监督组、物品清点组、物品接收组、后勤保障组及突发事件处置组等,各小组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确保整个行动规范、合法、有序。
10月12日上午9时,长白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春林带队,出动执行干警及法警23人、警车4辆。到达执行地点后,法警在车库外围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出入现场,执行干警对车库内物品逐件进行清点和记录并组织搬家公司进行搬运,安排指定地点保管物品,同时邀请社区和纪委工作人员对法院执行过程全程监督,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辛某拒不迁出的车库被依法强制迁出完毕并交付买受人,此次强制执行行动顺利结束。
通过此次强迁行动,长白县法院以强有力的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行为进行了有力回击,捍卫了法律和既判权威。下一步,长白县法院将持续有效推进强迁案件执结专项行动,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利,彰显司法权威!(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