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业雯)近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第四次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成功拘留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荆某,有效彰显了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申请执行人集安市某商店与被执行人荆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集安法院执行局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执行,在首次执行案件中,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承办法官一直未放弃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今年9月,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从事人参加工行业,名下有流动资金,但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
集安法院执行局在开展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将被执行人传唤执行局,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督促其履行义务。在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流动资金的事实面前,被执行人荆某仍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义务。最终集安法院对荆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执行决定。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集安法院执行局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重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在奔赴执行的路上全力以赴,只为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