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凌贤红)“温馨提醒:您好!我是地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您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您的正常使用,请您在证书有效期内,到原发证机关换领证照……”近日,一条提醒短信发到了阿克苏地区本级一家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手机上。
这是阿克苏地区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出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到期换证“提醒办”服务,提前向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社会组织告知换证的时间、地点和内容,有效保障了地区社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是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颁发的、确认其社会组织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也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活动最基础、最重要的证件,个别社会组织往往会忽视有效期届满时间,耽误或影响其正常开展活动。因此,地区民政局将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到期换证提醒,列为民政系统深化“最多跑一次”推进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内容之一。
在工作中,民政局窗口人员发现在日常社会服务活动中,部分社会组织由于公益活动频繁或疏忽大意,常常会出现因为证书超过有效期导致无证开展活动等问题,甚至因此受到银行冻结账户资金的处罚。为更好地为社会组织提供优质服务,避免其因证书过期等问题带来的损失,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从社会组织监管实际出发,将被动的事后处罚变为主动的靠前服务。
为推动这项服务制度落地见效,地区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依托新疆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实时数据,利用空余时间,对地区本级所有的社会组织进行逐个数据筛查,核实其证书到期日期,并从中筛选到期的具体社会组织名单、法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过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进行告知服务,根据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到期换证时间长短,科学合理安排告知时限。
下一步,地区民政局窗口还将根据地区服务中心即将开通的“主动提醒”相关平台,对涉及社会组织业务的全部登记证书推行提醒告知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快办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