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萌)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采用法律措施与调解手段并用的方式,成功促成一起执行案件达成和解。
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刘某曾是战友关系,刘某因经商长期向王某借贷资金。2021年刘某向王某借款20万元,先后支付部分利息,因经营项目出现状况导致无力归还本金。双方协商未果后王某向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下达民事调解书。但调解书生效后刘某始终未履行义务,为此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刘某名下的房产和车辆,同时冻结了其妻子的工资账户。为促使本案得到顺利解决,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听取双方意见,全力做好双方思想工作,为化解矛盾寻找突破口。经过不懈努力,当事双方最终就还款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和解协议,本案宣告终结。双方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战友情谊得以延续。
据悉,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应用调解手段。坚持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社会道德、人情事理等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劝导,全力追求执行案件结果最优化。今年以来已通过调解方式成功执结或终结多起执行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