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马力元)水火无情人有情。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某饭店发生一起火灾,周边邻居的财产遭受了极大的损失。邻居李某要求该饭店进行赔偿,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因履行方无法一次性给付,李某决定诉至法院。
对于生活困难的李某来说,诉讼不仅会耽误打工时间而且还会增加他的经济负担。了解到他的诉求后,长白县人民法院本着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建议他采取诉前调确程序,这个程序不收取当事人的任何诉讼费用,还能为他实际解决问题。李某了解这个程序后,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双方在司法所所长的调解下达成了协议。在形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是否会存在后续麻烦提出疑问,为打消当事人的疑虑,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司法确认程序。如此一来,既明确了案件的一次性了结,又为双方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书,让双方都吃上了定心丸,饭店经营者当场一次性支付赔偿款。
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近年来,长白县人民法院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将诉源治理工作与“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密切融合,不断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一站式解纷”模式,引导更多当事人选择诉前调确,并开辟司法确认快速通道,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出具法律文书。在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吉林长白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