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吉林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服务经营主体大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服务经营主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全省法院服务经营主体会议精神,推动林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霞主持,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永谦以及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源海参加会议,延边林区中级法院驻我院包保领导袁志伟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服务经营主体大会深度解读了司法服务经营主体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对法院服务经营主体工作核心要求、明确了推动法院服务经营主体工作的重点任务,徐家新院长的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厘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会上,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会议精神的落实进行了部署:一是要持续全面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持文明司法理念,杜绝滥用司法强制措施的情况发生,降低司法活动对林区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二是要依托“院企联动”机制,开展院党组进企业的大走访、大调研等专项活动,杜绝走形式、走
过场,真正发现林区企业在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难题、难点,精准施策,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要着力解决好司法社会功能边界不清问题,着力提升干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法院干警在开展暖企惠商司法工作时,应时刻把是否有可能影响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界限和尺度,精准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四是全面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改革,把司法服务营商环境融入审判全过程,深化涉企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加强终本案件管理,优化服务举措,着力解决好辖区内涉林业企业案件“程序空转”问题。
下一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力求将“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作为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省法院服务经营主体大会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推动林区经济运行实现整体好转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