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钰)每年的3月至4月是鸟类的繁殖期,也是加强对鸟类保护及宣传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引导公众了解鸟类、爱护鸟类,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4月27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与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充分发挥院企联动机制作用,共同践行保护林区生态资源理念,在西山广场开展“爱鸟周”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和企业职工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爱鸟周”的由来,宣讲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候鸟等野生动物的保护行动中来。
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法官进网格”、“法官进林场”、“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到爱护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全力营造和谐、自然的生态环境。(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