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付忠)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李家牛旺村李某与张某,十五年前交换口粮田1.5亩耕种,自2021年张某想多次找李某商量换回以前的自家土地,李某始终不同意换回,2021年秋天,李某在此地块种部分土地上了冬小麦,随后张某又在李某种冬小麦的地块重新进行翻新,也种上了冬小麦。2022年春,李某又在此地块空闲地里种上了花生,因此,两家便多次在土地耕种时发生争执,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2022年10月9日,张某到镇代表联络室反映问题,在联络室值班的镇人大副主席郭莹、镇人大代表许学英了解情况后,及时组织经管站、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进驻该村,多方了解情况,并到现场实地查看,找准矛盾焦点,围绕双方关注的矛盾焦点,认真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对纠纷当事人分别座谈,告知双方权利义务、回避事项、掌握各自的具体想法,并写出书面陈述意见和要求。同时,积极做好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保持克制和冷静,避免矛盾升级。
经查:2007年李某与张某更换土地耕种是事实,两家更换土地时是两家私自协商更换,未经过村委会备案。当时张某长年外出给儿子家看孩子,张某丈夫一人在家没有帮手愁着种地,想在地里裁上杨树,省的年年耕种,但因张某家1.5亩土地在大路边一家栽树担心邻居肯定不同意,于是张某丈夫在对全村土地情况甚酒的一番的情况下,发现本村李某家在村西岭上靠塘坝边上土地很适合栽树,又影响不到别人家种地,而且李某家士地面积与自家土地面积相仿,张某便萌生了与李某换地的想法,于是张某丈夫便找到李某家商量更换土地耕种一事。李某是靠种地谋生老实巴交的农民,眼看洼地换平地便欣然同意此事,两家土地这一换便是十五年。
前几年张某丈夫突然生病死亡,张某给儿子家看完孩子回老家养老,看看以前自己的口粮田周边土地都种植生姜,因生姜行情很好,种植户便以每亩一千元价格承包给姜农,张某眼看自己以前的口粮田不能给自己所带来好效益,现在自己年事已高,岭上土地一个人又愁着耕种,土地确权时因村里不了解两家私自换地情况,仍依据以前土地状况确权,土地证上都是自家老地块,并非现在耕种的互换地块,张某因此为由找李某家商量要求换回以前的口粮田,李某一口回绝,绝不更换。
前两年毎到春耕备播季节,两家便你种上我刨了,相互抢种,秋收时两家抢收,多次发生争执,多次报警,村委会及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矛盾多次升级。
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工作人员首先对李某讲述更换土地需要签订土地更换协议,并向村委会备案,2014年土地确权时,村里以此协议为依据,更换土地确权证。李某与张某家更换土地是事实,但没有签订土地更换协议,只能各自土地权属还归个人,只是临时交换耕种。李某始终不同意此观点,始终坚持土地交换是永久的,同时提出本村更换土地的都是这样,况且以前他家的土地因地级差,找村里给补偿了一块地,此地又被张某丈夫送给了他人,现在无法要回,村委会趁热打铁,要求两家都到现场,对村里补偿给李某的土地重新丈量,并当场评价承包价格,经对张某座谈交流,张某同意为了换回地,愿意给予一些补偿,经过对李某耐心细致反复的做思想工作,动员村委会、周边熟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李某,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劝说下,最终达成协议李某同意更换土地。
此次土地纠纷案的圆满解决,充分体现了“站办”联动机制作用的发挥,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在群众心中的权威性、公信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助推经济发展。(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