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祝文杰)“做了快三十年的邻居,你居然来起诉我”。
“你要是不过分,我会不留情面吗?法官,你给评评理”
70多岁的杨大爷对着承办法官讲起了事情经过。
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本是交好多年的邻居,因前些年村里修路,在门前挖了一道水沟。近三年来,王某在杨某家门前的水沟上堆放杂物,设置围栏,导致水流不畅,一到雨天,水流不进排水沟,全都流进了杨某的院子。杨某多次与王某协商能否将杂物挪开,王某却表示杂物不是其堆放的,是上游冲过来的。杨某无奈遂将其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便立刻与双方进行沟通,眼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且双方都没有更好的证据证明水沟现状的成因,承办法官决定亲自去现场找到问题的症结。经过现场实地勘查与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和反复释明,双方当事人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小题大做”。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决定各退让一步,王大爷答应自家的东西不再放在水沟上方,而杨大爷也同意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相邻纠纷看似简单,但对涉案当事人来说,一旦发生相邻妨害,对于百姓生活则会产生巨大影响。敦化法院始终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