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明)“非常感谢司法所对我们家的帮助”,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店子司法所矫正对象刘某某诚恳地表达了对店子司法所的谢意。
刘某某是店子司法所一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8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较好,2021年12月被提前假释出监到店子司法所进行矫正管理,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出监后一直没有生计,冠县司法局矫正科和店子司法所一直高度关注刘某某生活生计问题,积极为刘某某寻找一条合适发展的“矫正路”,使刘某某摆脱困难生活。
2022年以来,店子司法所多次到刘某某家中走访,摸排情况,积极探索一条助其摆脱贫困的道路,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刘某某住址位置交通极为便利,人流量较大,司法所与县局矫正科室鼓励刘某某可以选择在家开个门市,刘某某听后顿时眼光一亮,对这一方案非常认可,在慎重考察后刘某某的水果干果超市、电动车专卖店终于开张了,在此期间司法所协助其办理营业执照、提供经营建议。
近日,司法所走访矫正对象刘某某,法律顾问为刘某某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民法典》及市场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强调在经营过程中要按规定交税、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以后做一名依法纳税、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刘某某表示:“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让我增强了生活信心,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不辜负政府对我的帮助和信任”。
店子司法所始终高度关注在矫矫正对象工作生活问题,积极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排忧解难,助推“矫正路”更宽。(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