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为全力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陕西省兴平法院执行局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2月23日,依法决定对“老赖”张某某、余某某拘留15日,促进案件尽快执结,全力以赴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老赖”张某某、王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采取查封、冻结、划拨、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反复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张某某、余某某不为所动,始终以种种理由推诿逃避,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明目张胆的挑衅法律权威、践踏法律尊严。为严打“老赖”、惩戒失信,兴平法院依法决定对“老赖”张某某、余某某拘留15日,捍卫胜诉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助力诚信体系建设。(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