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陕西省兴平法院执行局强化执行手段,全面提升执行质效。2月22日,陕西省兴平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依法拘传3名“老赖”。在依法拘留的威慑下,顺利执结4案。
“老赖”刘某某、张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反复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再三告知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希望他们打消侥幸心理,尽快履行生效判决。刘某某、张某心存侥幸,以种种理由推诿逃避,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为捍卫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兴平法院依法决定将刘某某、张某拘留15日。刘某某、张某看见执行干警动真碰硬,提出和解方案,顺利执结2案。
潘某、孔某某诉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劳动仲裁后,起诉至兴平法院,上诉至咸阳中院,均维持原判,判决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潘某、孔某某工资近4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法人代表马某,其拒不到庭,沦落为人人可恨的“老赖”。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面对面”协商,马某态度蛮横,目无法纪,坚持分期支付,每月兑现200元,和解意见相差甚远,最终不欢而散。为促进案件尽快执结,兴平法院依法决定将马某拘留15日。带上冰凉的手铐,马某终于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主动要求履行,高效执结2案。(陕西兴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