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国兴)2023年2月10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联合公安、社区等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依法对涉案房屋采取了强制腾迁并将房屋交给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褚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2021年6月,申请执行人赵某依照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褚某给付房屋作价款,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后,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并组织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赵某同意接收房屋并将房屋差价款交付法院执行账户,但被执行人拒不交付房屋。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褚某沟通协商,要求被执行人或给付申请执行人房屋作价款或交付房屋,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配合执行。为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法院研究决定并向当地政法委汇报后组织采取强制腾迁措施。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有序控制现场,依法对物品进行清点和登记,整个过程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并对腾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经过一上午的腾迁工作,涉案房屋内物品被成功搬离,本次腾迁工作顺利完成。
强制腾迁是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有力措施,是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具体体现。本次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高效执结案件,既有力震慑了拒不执行行为,又扩大了执行声威,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拒执行为的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