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旭)“小伙子,谢谢你们,这案子要是开庭判了,以后在村里我们真没法来往了……”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在庭前送达阶段,成功调解一起邻里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洪某与被告孙某系同村村民,2020年4月份孙某因资金周转在洪某处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但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内,被告仅偿还了部分欠款及利息,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时止,被告共欠原告1万元未偿还。
送达人员在向孙某送达开庭手续时了解到,双方只是在之前偿还的利息数额上出现了一点分歧,再加上因孙某妻子生病花销大,资金方面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及时还款。送达人员在了解到孙某的调解意向和实际困难之后,随即向洪某核实案件相关情况,并向其释明继续开庭审理的一些程序问题,最终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在工作人员的劝导下,双方达成合意:被告孙某于2023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洪某欠款1万元。
洪某在拿到调解书后多次连声道谢,表示因之前与孙某同村,邻里关系原本非常好,如果双方这次真的对簿公堂,还真不知道以后该如何相处。
在办案过程中,速裁团队针对一些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送达+调解”同步模式,始终将调解的要求认真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各环节,不断提升民事送达的质量和效率,巧用送达先机,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始终,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时化解,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坚实基础,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