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乔元兀 钱莹)“法官!我家人参烂了好多好多,可能跟用了不好的人参肥有关!”申请执行人焦虑地向法官诉说!
前不久,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赴360余公里之外的延边州汪清县某林班申诉人的人参基地开展固定证据保全工作,以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现场,执行干警对4000丈人参的位置、面积、品种、年限、生长情况仔细进行勘察、记录、拍照,询问了当事人的情况。
“法官你看这块参地就是用了这个牌子的参肥烂这么严重!你再看看那块地没用这个牌子的参肥就没有烂!”申诉人领着法官挨着参地查看时说。
经过抚松法官干警两天来对申诉人的参地踏查、定位、丈量、采样、取土等一系列固定证据保全程序,防止了证据由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原因灭失,为下一步的庭审举证提供法律依据,切实维护参农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媒体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