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平康)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法官经过不懈努力,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被告赵某某、陈某某于2013年6月通过中间人向原告尹某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后被告不予还款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赵某某、陈某某销声匿迹。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踪迹和财产线索均无果,致使该案的执行一度陷入困境。近日,执行法官得知两名被执行人赵某某、陈某某已经回家的信息,立即前往被执行人住处,经了解,两名被执行人消失期间系外出打工,执行法官了解到详细情况后,认为本案有调解的可能,遂将双方约至法院。经执行法官悉心调解、释法明理、耐心开导,最终,两名被执行人同意还款,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随即,被执行人赵某某、陈某某按照协议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聚焦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执行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